《民法典》新增“居住权”,给你的“安居”带来哪些变化?

张家口资讯 2021-01-13 16: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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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新增“居住权”,给你的“安居”带来哪些变化?

2021年已经到来,新的规章制度《民法典》也跟随2021年的脚步一起出现在我们的视眼里。《民法典》的正式实施,对于房地产方面发生重大改变,其新增的“居住权”引起众多居民的高度关注,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过去买房买的就是房子的所有权,当然居住权也包含在内,但是现在《民法典》增加了一种新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也就意味着房子的所有权和居住权是分开的。

居住权虽然是房屋所有权人设定,但享有居住权的只能是所有权以外的人,简单而言,房子虽不在我名下,但如果依法通过登记为我设立了居住权,在居住权期限内,该房屋抵押、出卖甚至被执行均不得将我赶出。这也是为了落实房住不炒中对居住的较大尊重,是对人最基本的居住需求的尊重。

居住权如何设立?

居住权原则上是无偿设立的。需要房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同时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发生效力。

房子上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以长久乃至终身居住。不过,居住权只能保证居住的权利,不得继承和转让,也不能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情形下,居住权人不能将住宅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如果当事人根据需要达成协议,也可以将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值得注意的是,居住权只能设立在住宅之上,如果是商铺则无法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

比如男女双方结婚,婚前购买的房子归个人所有,另一方要不要加名,往往会带来诸多的家庭矛盾。如今居住权为这一难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一方可以给配偶设定居住权,而不用让出房子的所有权。再有,老人为了解决赡养的问题,可以设定房子的居住权给保姆或者为其养老送终的人。这样,即便老人去世后,房子的继承人也没有权利赶走享有居住权的人。

还可以防止发生“以房养老”骗局。所谓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房子抵押给某金融机构,以此获得养老金用于生活直到去世。一些犯罪分子以此为名,骗取老人房产,导致老人手中的房产被贱卖,沦落至人到暮年却无家可归的境地。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内容,有助于完善住房制度、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可以说居住权的首次亮相,满足了未来的生活居住需求,真正实现“人人有居所,人人有住所”。

但对于二手房的购买者就要注意,购买房屋不仅要查询房屋的所有权、租赁、司法查封或抵押情况,还要注意查询房屋的居住权登记情况。如果所购房屋已设立居住权,新业主即便取得了房屋的产权,也无法涤除此前设立的居住权,无法将居住权人赶走。

总而言之,居住权的到来让房产交易变得更加复杂了,过去房产交易我们只需要看是否存在抵押,是否存在租赁,未来还要看是否存在居住权。而且居住权一旦设立,将对房屋交易、租赁、抵押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居住权虽好,设定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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