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经开区与宁远堡村委会连发三项关于棚改意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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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经开区与宁远堡村连续发布三份意见通告,内容如下:
1、经开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关于宁远村棚户区改造回迁房的选址意见
经研究,宁远村棚户区改造拟采取分块征收的模式进行,本次征收的地块为:东至东城壕、南至南门洞、西至西大街、北至北后街。
回迁房位置选址在本次征收范围地块内。
时间:2018年5月15日
2、宁远堡村党支部、村委会发布全村范围房屋征收协议作废通告
宁远堡村棚户区改造全村范围房屋征收签协议,从2017年11月2日开始到2017年12月1日结束,共签房屋征收协议498份,签约率为全村棚改房屋的22.6%,未达到全村棚改征收率的85%。
此次棚改失败,已签房屋征收协议的498份协议同时作废。
特此通告。
宁远堡村党支部、村委会
2018年5月15日
3、张家口经开区宁远堡村委会发布征收区域村民通告
经宁远堡村支、村两委提议,村民代表会决议、区管委会同意,宁远堡村棚改分区域征收改造。
征收区域范围:东至东城壕、西至西大街、南至南门洞、北至北后街。
征收范围住户:421户。
签订征收协议时间:2018年5月18日上午8点-2018年6月17日24点前。
签订征收协议地点:宁远村委会二楼小会议室。
2018年5月15日
本次经开区与宁远堡连发三项意见通告,较大的看点是,去年有关全村范围棚改征收由于签约率未达到85%而宣告作废,同时作出棚改分区域征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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