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告知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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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司机同志,有关部门做出答复:
保留主城区1000辆共享单车、电动单车,这1000辆共享单车手续合法合规,对于共享单车的乱象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将会严格规范管理。张家口市奥运期间出现出租车停运现象影响张家口市形象,请各位司机师傅积极恢复营运。2021年8月21日上午10点前不恢复正常营运的出租车将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相关内容张家口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将以告知书形式发放给各位经营者,请大家仔细阅读!
致全市出租汽车
从业人员告知书
全市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
近日,我市主城区部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以共享单车影响收入为由,出现停运现象。为回应广大司机朋友诉求,尽快恢复出租汽车正常运营,特告知如下:
一、北京携手张家口举办2022年冬奥会,把我市推向了世界的舞台,这是对我市整体形象和市民文明水平的一次集中检阅。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既是运输行业从业者,更是这座城市的一员。我们要积极发扬主人翁精神,依法依规运营,文明优质服务,积极展示良好的窗口形象,共同营造美好的城市人文环境。
二、市委、市政府坚决维护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其他行业人员及全市人民合法权益。投放互联网共享单车是依据上级政策法规,经市政府批准的合法行为。全市将依法控制共享单车投放数量,对于超出投放数量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于8月20日24时前自行收回,未能按时收回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桥东、桥西、经开区城管部门强制收回。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坚持严格规范管理,对乱停乱放、违规载人等现象及时进行规范和纠正。同时,持续加大“黑出租”等违法运营车辆打击力度,维护正常运营秩序。
三、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要通过正常渠道合理反映诉求,依法依规开展出租汽车运营活动。《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手续。第六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违反规定,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以全市大局和群众利益为重,立即纠正暂停营运行为,尽快恢复正常运营。
张家口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2021年8月21日
来源:张家口市运出租车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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