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一地警方发布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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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关于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冬奥会筹办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安全,有效遏制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较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林草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一、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下列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 (一)各种故意放火行为; (二)在林区内以及林缘地带烧荒、烧地畔、烧灰积肥等行为; (三)在林区祭祀烧纸、焚烧垃圾、吸烟、燃放鞭炮、点放孔明灯、烤火、野炊等行为; (四)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 (五)非法携带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景区的行为; 二、凡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在林区野外非法用火不听劝阻,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四、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线索,凡举报线索经查实的,将按规定予以奖励。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惩处。 五、敦促涉嫌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六、森林火情举报电话: 110 0313--8085125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张家口市公安局桥西分局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来源:张家口桥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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